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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财经平博·(pinnacle)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加强本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经学校研究,决定2005-2006第二学期开始调整部分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。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:
1、一般课程的工作量计算:
(1)必修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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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授 课 形 式  | 
 折算系数  | 
 备注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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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二班合班  | 
 1.4  | 
 公共教学平台的课程折算系数以50人为标准班,不足50人的按1个班计算,50-100人按1.4计算,100-150人按1.7计算,150人以上按1.9计算。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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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三班合班  | 
 1.7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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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四班合班  | 
 1.9  | 
 
(2)选修课(以50人为标准班,100人以内每增加10人增加0.08的系数,100人以上每增加10人增加0.07的系数,不足10人采用四舍五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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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人数  | 
 折算系数  | 
 人数  | 
 折算系数  | 
 人数  | 
 折算系数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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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50  | 
 1  | 
 110  | 
 1.47  | 
 170  | 
 1.89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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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60  | 
 1.08  | 
 120  | 
 1.54  | 
 180以上  | 
 1.96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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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70  | 
 1.16  | 
 130  | 
 1.61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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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80  | 
 1.24  | 
 140  | 
 1.68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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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90  | 
 1.32  | 
 150  | 
 1.75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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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00  | 
 1.40  | 
 160  | 
 1.82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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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新开课程的工作量:新开课程是指我校第一次开设的课程。新开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一般课程工作量乘以1.6系数计算。
3、取消采用多媒体教学的工作量补贴。
4、指导学生论文(设计)的工作量:指导学年论文(设计)以每生次3课时计算;指导毕业论文(设计)文科以每生次8课时计算,理工科(含电子商务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)以每生次11课时计算,毕业论文工作量含论文答辩工作量;指导毕业实习以每生次2课时计算,指导阶段实习以每生次1课时计算。
5、重修(补修)的工作量:
(1)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:按正常课程工作量计算后乘以系数1.5计算。
(2)跟班重修(补修)的工作量:20人以下,36课时的课程每生补贴0.8课时,54课时的课程每生补贴1.3课时计算;20人(含)以上,36课时的课程补贴25课时,54课时的课程补贴35课时计算。